从吃饱到吃好、吃得健康,农产品需求侧的变化,决定了供给侧改革的方向,也深刻影响着农资尤其是肥料产品的创新升级步伐。过去几十年,在高产种植导向下,我国的农业生产只重视大量元素肥料的投入,忽略了中微量元素的作用,导致土壤营养元素失衡、耕地质量和作物品质下降。土地和作物的“隐形饥饿”,使人们逐渐认识到补充中微量元素、实现平衡施肥的重要性。
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的过程中,中微量元素“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已经成为共识。然而在农资行业内,关于中微量元素是否应该在包装袋上进行标识的问题,却至今争论未休。虽然大量试验和实践证明,科学添加和施用中微量元素,对肥料减量增效、作物提质增产、土壤养分平衡等具有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相关标准的滞后与限制,复合肥中添加的中微量元素不允许在肥料包装及质量证明书上进行标注。中微量元素在助力农作物提质增产方面的贡献虽大,却只能“隐姓埋名”,做“无名英雄”。
在目前执行的强制性国标中,复混肥料(复合肥料)若加入中微量元素,不允许在包装容器和质量证明书上进行标注。配方肥和掺混肥中加入的中微量元素,虽然在达到一定含量的条件下可以在包装上标明,但不得计入总养分。这样规定,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将中微量元素计入肥料总养分含量,通过偷换概念、虚标养分、夸大功效来误导农民。与氮、磷、钾等大量元素相比,中微量元素的用量虽小,但对用量精确度和养分形态的要求很高,稍有不慎就会适得其反,产生拮抗作用,导致作物减产甚至绝收。此外,由于作用机理研究和有效含量检测相对较为复杂,许多地方不具备成熟的检测技术和条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旧国标长期对中微量元素标识保持审慎态度。
近年来,随着农业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人心,减肥增效已经从口号变为农资企业的自觉行动。在此背景下,合理添加中微量元素,科学应用各类增效助剂,优化营养元素形态,已经成为肥料产品创新升级的通用做法。与此同时,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标准已经很难适应肥料行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
今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第26号国家标准公告,确定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10项新制(修)订的肥料国家标准。其中,gb/t15063-2020《复合肥料》新国标中首次明确,允许将硫钙镁等中微量元素标识在肥料包装上,正式为中微量元素标识“松绑”。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复合肥新国标由国家强制标准变为国家推荐标准,并将复合肥料与复混肥料进行了分割。在检测指标方面,新国标在保留原有总养分含量、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水分含量、粒度、氯离子含量等五个项目指标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硝态氮、单一中量元素、单一微量元素三个检测项目,并对相关指标的检测方法做出详细说明。其中,中量元素含量检测方法主要采取容量法、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微量元素检测方法主要采取等离子体发射光谱分析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检测指标与方法的明确,也为新国标实施后的监督管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打消了行业内对放开标识限制后有关市场监管和公平性的种种顾虑。
为中微量元素标识“松绑”看似事小,实则对肥料行业的健康发展影响深远。在本期《中国农资》的封面报道中,行业协会及企业负责人对此次复合肥新国标放开中微量元素标识限制的新规,均持肯定和欢迎的态度。在笔者看来,作为增效元素,中微量元素标识限制的放开,有利于平衡施肥理念的进一步落地,也有利于差异化、专用性肥料产品的推广。同时,随着肥料标识的规范化和相关检测、适用标准的逐步完善,农民的利益也将得到更好的保护。中微量元素不再“隐姓埋名”,对于肥料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来说无疑是一件利在千秋的好事。